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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民企贷款风险补偿机制亮相:财政出资10亿
 

  经过两年多的酝酿,深圳市政府面向当地民营企业的贷款风险补偿机制终于问世。
  2月21日,深圳市政府在新一期的政府公报中正式公布了《深圳市重点民营企业贷款风险补偿暂行办法》。根据《办法》,深圳将以当地民营领军骨干企业为主体,成立“重点民营企业池”,池中企业将缴纳一定金额的互保金,此外,深圳市财政将对银行为池中企业提供中长期贷款所产生的风险损失按一定比例进行补偿。
  深圳市政府一位官员表示,无论是企业“互保”,还是市财政为银行的贷款损失补偿,都是比较新颖的做法,是深圳市政府扶持民营企业的一项重大举措。政府资金如何对产业进行有力扶持,一直是困扰财政部门的棘手问题。深圳市政府近年来一直在进行此方面的探索。“事实上,对民企最大的扶持就是拓宽融资渠道。”深圳银行界一位人士表示,政府这一举动将鼓励商业银行向民营企业发放贷款,“政府将以少量的财政支出撬动数倍的银行资金”。
  根据这项最新的贷款风险补偿机制,商业银行在向参与合作的重点民营企业发放单笔额度超过3000万元、期限在三年以上(含)的贷款时,将得到两方面的资金担保:一是民营企业在取得贷款时需缴纳一定数额的重点企业互保金;一是政府提供的贷款风险补偿金。按照制度设计,只有进入“重点民营企业池”的企业才能参与这项计划。进入池中的企业将是以根据《深圳市民营领军骨干企业认定暂行办法》获得政府认定并公布的民营企业为主体。至于具体的“重点民营企业池”的组成产生办法将另行制定。深圳市政府官员透露,目前深圳市总商会已经牵头完成了《互保金管理办法》的制定,市政府也已经批准。根据该办法,进入“重点民营企业池”的企业在向银行申请贷款时,通常需要缴纳贷款金额1%的互保金,连续缴纳三年。“最高的贷款互保金不会超过贷款金额的3%”。
  “企业互保必须征得池子里其他企业的同意。”深圳市财政局官员解释说,企业互保机制的一个好处是,企业家之间彼此更为了解。企业的经营是否存在风险,企业的资金实力是否足够强大,乃至企业家本人的道德品质是否过关,池子里的企业家之间都会互相监督,这比单纯地由银行进行贷款审查更为有效。
除了企业和政府,另外一个重要的参与主体是银行。政府将选择若干银行签订重点民营企业中长期贷款风险补偿协议,再由这些银行向重点民营企业池中企业提供中长期贷款。据深圳市总商会一位参与此项制度设计的人士透露,目前初步确定的合作银行一共有7家,分别是建设银行、国家开发银行、中国银行、兴业银行、广东发展银行、浦东发展银行以及中国进出口银行。
  根据《办法》,政府财政承诺提供的首期贷款风险补偿资金总额为10亿元。如果企业贷款逾期6个月后,合作银行可启动代偿程序,由贷款银行通知管委会,由互保金先行代偿,同时由合作银行启动债务追偿程序;当互保金不足时,不足部分由合作银行向财政部门提出补偿申请,由政府风险补偿资金和银行按比例分摊。政府和银行的分担比例各为50%。市财政局可根据合作银行的贷款总量和逾期率情况调整分担比例。而在启动债务追偿程序后,追索回的资金或者企业在恢复还款时,将按比例补偿政府和银行的损失,然后才是补偿互保金。

来源:天津市担保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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